藏唐画廊

编目标准

01

作品编号

每件实物作品在公开前取得稳定的内部编号。

02

记录类型

实物库存、委托研究与背景示意图不会作为同一种记录呈现。

03

双语一致

中英文界面采用相同的信息架构;作品说明保持中英并列。

04

可观察事实

尺寸、材料与可见品相和解释性判断分开记录。

05

置信度语言

题材、年代与归属明确使用待核验、初步、限制性或有文件支持等状态。

06

来源记录

公开摘要保护私人藏家信息,也不在证据不完整时暗示完整性。

07

图像与权利

图像组完整度与复制权利分别审核。

08

品相日期

品相记录注明日期和责任人;情况变化时更新。

09

交易门槛

只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实物库存才显示价格、购物袋和 Product Offer。

10

编辑审核

研读内容保留状态、责任编辑、审核人、来源与下次复核日期。